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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多人一定都爽約過別人,不管你是什麼理由!
如果是我,我不確定的事,不會跟你答應。
或是除非有什麼不可抗力的事,就算我感冒還是不會爽約!
我覺得這是個簡單的尊重、做人的道理,往往很多人都乎略了!
已經約定好的日子,大家都把時間排開來,結果前一刻被爽約,而且是我問了才告訴我!
我只能說,這樣非常非常不尊重我!
說實在的,日期、飯店都給比較不方便的人決定!
為什麼等到我花了很多時間跟心思在計劃行程與路線,
還有算很多旅程大概要花費多少錢,然後在訂飯店的前一刻,
跟我說你不方便去(重點還是我問你的)。
接著跟我說一時沒想到,現在才想到不方便,
那如果老闆決定用你,你要去上班的前三天,老闆跟你說:一時沒想到已經先用別人了,你不用來了!
你做何感想?
更何況是你還有禮貌的,自已打電話跟老闆說要去上班了,然後老闆才想到叫你不用來!
這樣一說,我一時要去哪兒約人呢?再幾天就出發了!
很多人都爽約過別人,不管是遠途或是就近的約會,就是不可以約爽!
更何況是一個遠方的旅程呢?
就算只是吃個飯而已,你爽約了!我還是會不高興!因為我這個時間就是留個你!
你沒重要的事,爽約就是不尊重我的表現!
你在我心裡也是從朋友變問號,可有可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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